情人旅館和汽車旅館 與在大庭廣眾下公開擁抱接吻相比,“情人旅館”和“汽車旅館”提供了理想的幽會場所。 ——1996.6
美國紐約
1995年,我在日本大阪附近的界市住了10天。傍晚,我沿著小鎮空寂無人的公路散步,常常要經過一片設計精巧、溫馨的小旅館。這裡非常安靜,只有心形和花形圖案的霓虹燈一眨一眨地閃著。後來我知道,這就是日本特有的“情人旅館”。
情人旅館是專供男女幽會的場所,客房小巧、別緻,配有振動床及作愛工具。顧客來到旅館,只需將錢從低矮的窗口遞進去,便能拿到房間的鑰匙。整個過程快捷、簡便,客人不會和旅館服務人員照面,具有極高的隱秘性。房間價格分為兩檔:2小時2600日元;一夜5800日元。旅館門前的路邊,有幾台自動售貨機,裡面裝著三級畫冊、錄像帶和性工具,價格分別為:1000、2000、2500日元。
情人旅館出現在昭和初年,始稱“邊宿”,與現在不同的是不必自己準備性夥伴,旅館一般備有“情人”。經營方式是按小時收費,與現在相似。 50年代,由於生意興隆,有的情人旅館甚至用布簾把一間屋子隔成許多小間,可謂“雞犬之聲相聞”。隨著日本“賣淫防止法”的實施,情人旅館中的情人便不得不銷聲匿跡,代之而來的是現在專為情人提供幽會和住宿的場所。
一次,一個花白老頭帶著一個妙齡少女駕車駛入一家旅館很隱蔽的室內小型停車場,倆人下車後不久,我透過低垂的布簾,看到旅館服務人員用木板將汽車牌照號擋上,大概是防止偵探記錄下牌號,給顧客帶來麻煩。我在旅館周圍攝像時,一個服務人員過來詢問半天,他把我誤認為是日本的私家偵探。
“汽車旅館”是美國的產物,英文原稱為“MOTEL”,它和“HOTEL(酒店)的最大的區別就在規模、配套設施和服務等方面。汽車旅館其實就是小旅館,十幾個到上百個房間,幾乎沒有什麼游泳池、健身房之類的配套設施。之所以翻譯成現在的名稱,大概是因為很多旅館可以直接把車停到住房的窗前。
汽車旅館的價格是酒店的一半,大約三四十美元。因為價廉、方便,所以房客包括三教九流。 1996年,我在洛杉磯韓國城住過一家汽車旅館。房間設施基本和酒店相仿,只是質量差一些。很有意思的是,電視機遙控器固定在床頭櫃上,以防丟失。
一天晚上我們準備睡覺時,聽到有人敲門,開開一看,是位個子不高的韓國姑娘,打扮得像個妓女。她把我們誤認為是韓國的客人,說了一陣子朝鮮話,被我們“NO、NO”地打發走了。後來我們發現,她就住在另外的客房。
情人旅館和汽車旅館都是小型旅館,功用卻有所不同,儘管後者存在著嫖娼現象,但比起前者處心積慮地創造迎合婚外戀的場所,要顯得自然得多。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日本人對性的態度。聽說美國有一家台灣人開的汽車旅館,也推出了以2小時和4小時收費的“暫短服務”項目,據說這一舉措使營業額大增。我想,這大概取之於日本的情人旅館吧。 |